房客搬走好多天,嘉兴一房东老太竟然还要他赔钱
2024-3-8 2:19:29发布12次查看ip:发布人:
嘉兴嘉善的顾女士说,自己在县城龙柏小区有套房子,房子是九十年代装修好的,自家一直使用很小心,里面东西保存是比较好的。2009年,她把房子租给了以前一位同事的侄子一家人居住,协议是以前的同事帮忙签的。
今年2月份,对方不再租了。退租的时候,她和儿子都到了,由于对方着急着要去杭州,她也没有仔细查看房间里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当时只发现冰箱有一点明显的损坏,就从三千元的押金里面扣了500元,还给了对方2500元。后来,她细细检查,共找到了三十四处损坏的地方,包括家电、灯、窗帘、家具等都有坏的地方。对此,顾女士认为,对方应该要赔偿。
由于之前那位租客不在嘉善,当时的租房协议是顾女士以前的同事帮忙签的,房租也一直是他交的,所以记者先找到了顾女士以前的这位同事王先生了解情况。
顾女士列出的损坏清单
对于顾女士说的赔偿,王先生一口拒绝,王先生认为房间内很多东西原本就有损坏,自己侄子租房期间,还添置了新的空调和电视机,退租后也没有带走。而且,很多东西使用六七年肯定是有一定损坏的,不可能跟新的一样。所以不同意赔偿。一旁的王先生的女儿认为,如果东西有问题,当初退房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现在人已经离开了,说这个房子有什么什么问题,有什么证据说是我们造成的呢?
王先生说,关于顾女士提出的赔偿,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如果顾女士提出来,自己生活困难,王先生能不能资助一点,这倒是可以的。
最后在双方的商议下,顾女士同意了王先生提出的处理方法。via腾讯
生活困难,还有房子出租?
刁民就是会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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