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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保问题

2024-3-1 15:58:21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你好,我外婆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禅城区,大约二十年前在佛山市南海区退休。自门诊医保实行以后,按照门诊医保与户口所在地绑定的规定,外婆一直在禅城区的医院看病。但今年的7月份,突然被告知不能再在禅城区使用门诊医保,医院工作人员说外婆无门诊医保记录,说必须转回南海区。不知何解?
您好,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2]285号)的规定,本市户籍参保人,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已获批按社保年度所属参保区保险费标准(不含个人缴费或需个人账户划拨部分)一次性划拨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可以居民身份单独参加户籍所在区的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全额缴纳门诊医保费,不享受财政补贴。因此,从2012年7月起,参保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区参加居民门诊医疗保险,但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发放退休待遇的社保部门申请一次性划拨上述保险费至医保个人账户,然后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加居民门诊医疗保险;但现阶段,该业务系统正在开发当中,请市民留意最新的通知公告或新闻报道。
2012-11-15 15: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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