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我和老公一家人在龙岩打工赚钱,没房子住。好不容易付了首付交了房子和捆邦的车位。现在有了孩子,老公做生意失败,欠下一*股债。我们已经无力还房贷。因为这房子是限价商品房,不能交易。卖又卖不了,所以有关部门能够让我们退房。我们才还得清债务。不然,真的好惨,后果。我们已经真的没有其它办法了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1号地块企业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是由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导实施建设的项目,退房问题应咨询开发区管委会。(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8-22 11:34回复)
署名“被房子压垮的人”诉求者:
你好!关于你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分配销售实施方案》中部分条款修改及有关问题商议的情况说明》(龙建住[2014]40号)第七条 退出机制:(一)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二)限价商品住房购房人(即申请家庭全体成员,下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另购买其他住房、非居住类房屋以及因特殊情况须退房的,需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汇总至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住建局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由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予以回购。回购价格为限价商品住房原销售价格,限价商品住房房屋装修不予补偿,不计入回购价格。
开发区企业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2016-9-2 09:53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