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再次反映,公积金管理中心哪一号文件哪一条规定,一定要公职人员担保?且逾期5次并不代表信用不好。烦请有关部门再次处理。
您可至我中心官网(网址:www.ndgjj.com)重要文件栏目查看《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房金管【2014】1号),其中《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且您也自述有逾期5次的征信不良记录,故要求您增加一名公职人员提供担保是符合上述规定的。(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7-1-22 17:5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