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证明骗农保合法吗?
2024-2-24 16:07:40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湖塘街道湖中村委会在村支书授意下,在2014年9月6日给畈里边村民边××开具假证明,让其拿着此去柯桥中医院医治左脚骨折是否合法?是不是属于骗保?事情是这样的;边××在2014年9月6日与同村村民边××在畈里边自然村进行河埠头砌坎,工作中一不小心左小腿被石块压断,(至今固定在小腿内的不锈钢尚未取出),出险后在轻纺城中医院就治,至于医料费用本该由承包人或村委会支付,但湖中村委会毕竟是出“能人”的地方,给边××开了一份盖有湖中村委会印章的证明;“证明中说边××是自己在自家自留地干活不小心跌断了左小腿…………”这样做的目的可以通过农保报销治疗费用,请问湖中村委会的领导?你们这样做合法吗?滥用基层政府公器可以吗?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骗取国家农保?请你们作一下解释。那份假证明在我这里,你们当面解释给本人听也行。
目前,街道已与相关部门联系,将对当事人进行情况了解,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湖塘街道办事处
涉嫌骗保,金额大的话要法律责任的.
涉嫌金额万多点,在某些贪官而言;一万多块只是简单一餐饭钱,对于平民百姓是半年收入,这就是虞书记的大手笔,区区一万元假证明一张,盖上村委会公章立马搞定!
又是臆想的事,就是不开证明,在砌坎时压断小腿骨,只要住院了,农保也应该赔付的。
明明是砌坎压断的实事求是去医治,为何在证明里说“是自家干活时不小心”村领导给他开此证明意欲何为???不是骗保是什么?请指教。
看病农保报销跟怎么伤的应该没关系的吧,我感觉是村委推卸责任,这证明一开以后跟村委就不搭噶了
看个病要什么证明,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
有猫哭耗子的嫌疑,看似同情,实为推卸责任,而且还滥用基层党组织之公器;村委会印章,伤者本来是为村工程建设所伤,当然工程有具体承包人,理应得到合理赔偿,不应该推开,更不应该拿村委会的名义作假骗农保,假如伤者当时出现更大的意外,意外伤亡,村委会就可以造更大的假说成是“公伤”吗?赔上百把万你湖中村委会能承担否???
个人偏面观点,纯属臆想,想法不同请勿喷:受伤后,伤者如果去寻求赔偿,但是村委会会推给承包人,承包人会推给居委会,最后委屈的还是受伤的人,很有可能自己垫付了医药费后,全额赔偿还是无从拿到手或难于拿到手,村委会及承包人为了减轻自己需要赔偿的额度,且伤者又考虑到减少自己损失及“同村人”关系,碍于面子及碍于情理,三方协商后做的这个事情。其实很多情况,诸如电动车之间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考虑到双方条件,双方协商后,都会做类似的事情,医院也很多知情但默认。
当然,我要肯定楼主的主要观点:开假证明于理上是不对的!!!!
农保即使全报销也就70%!
再者说,无论这人是怎么伤的,有农保,符合条件的,应该都能报的吧!
总觉得这篇帖子想干点什么!
你抬举我了,心思没你复杂,你不懂我可以给你作一下引导;比如:我去你家帮你干活,突然出意外伤了那里,请问你;你该不该作赔偿?你能开个证明说我是自己家干活伤的吗?如果这样做你也太没有人性了,你应该清醒了吧?再不懂一边呆着去
你说得很透彻,是人都会考虑情面,可某些冷血动物不会这样想,会把一点点小事绕弯子做文章,以至非赶尽杀绝而后快,狂傲;后患无穷!
现在的农保政策规定,在有第三方支付的前提下是不能再农保中报销的,否则就是违规(比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
谢谢党的好领导:湖塘街道办事处所有领导,湖塘街道办事处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让所有人民群众敬佩!
谢谢!感觉有点怪怪的,所以请求帮助解答。
砌坎这样是事情说说是工伤,但是农村地区都是熟人叫叫的,没有正规的劳务关系,时候追查起来都是疑问,加上有些人一闹二闹的肯定草草了事,估计也就农保报了,然后再私了
这都是人们的习惯性的思维所致的,你可以不正规的去做,但是作为社保部门不会跟你一样,他肯定要按照规则来办事的。你自己的疏忽,后果只能由你自己来承担。从大的方面说,社保资金是人人有份的,肯定会按照章程来办事。从小的方面说,这个操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每个人都会有相应的制度去约束,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毕竟还会有上级部门的监督,说到底还是制度在监督和约束!
人情是一方面,但是法制又是另外一个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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