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4月8日限购后限购细则一直不出台,已经一个多月了,请明确8号之前购买的怎么处理。现在住建部答复是其他部门已经收到通知,登记中心咨询也是按照政策。请问这个政策是否有文件,具体在哪里查看文件。大家都在等文件。在住建部和登记中心咨询答复中,都是答非所问,内容根本就没解决大家的疑问。盼复,谢谢
市民周小姐,您好!
您咨询有关限购政策问题(流水号为111705176761701)收悉,现回复如下:
1、4月8日我市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79号,下称《新通知》),从4月9日零时起,商品住宅交易行为按新规定执行;2016年10月6日至2017年4月8日(含当天)期间,商品住宅实质交易已经开始,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6〕203号)执行;2016年10月6日之前实质交易的,按以往政策执行。
2、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3、房产过户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新通知》相关办理备案登记、税务、发改、社保等操作流程由上述部门按规定制定。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05-22 16:1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