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底凑够了首付,贷款在四川眉山锦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买了锦地上城楼盘的一套房子。当时看房,已经是所有主体墙体建筑已经修好,只差外部装饰。2013年12月31日通知交房,房子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催促买房者收房。因为房子入户门质量问题和卫生间渗水现象没有收房,要求开发商整改。两三个月后,入户门质量问题处理了。但是却在入户门外莫名其妙的修筑了一道墙,留下一道比入户门小一半的门供进出。这种设计变更,开发商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也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私自修筑了一道墙。这样严重影响了买房者对房子的使用,装修材料进门都有问题,我们不是炒房者,只是希望买房自己有个家,问题没解决,迟迟没办法装修入住。找到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把消防验收没通过的责任推给消防验收部门,试问,消防部门也是为了业主安全才没有让不合格的房子通过消防验收,这也有错吗,开发商为什么不在自身找原因。而是一直持续的忽悠买房者。 对于在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要求撤销购房合同退房,没有要求任何赔偿。开发商不同意。这个事情一直拖了半年。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开发商态度恶劣,用一个字“拖”。开发商耗得起,我们小老百姓耗得起吗?我们小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开发商捏在手里,玩弄买房者。 另外,我本人贷款公证书上面的房号不是我购买房子的房号。我相信不是开发商办理按揭的人的疏忽,而是故意为之,因为整本房屋抵押公证书上房号都不是我购买房子的房号。这是把别人的房子抵押贷款了吗,那我自己的房子有没有被别人抵押贷款还不知道。这个问题该在哪里查询,这样的做法有没有违法。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该怎么保证。 希望这个事情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给我们小老百姓一个公道。
网友 :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网友反映在距离房门约1米处新增了一道隔墙,经调查了解,该墙体在原规划方案中并不存在,是消防验收时消防部门要求增加的。 二、处理意见 我局工作人员于9月3日召集网友及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前来协调处理此事,双方已于9月9日初步达成一致,具体事宜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感谢您的问政。
2014-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