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籍属涵江区,为办出国签证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三月七日去市公安局办,后得知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有三个月有效期,预约签证日为六月八日,那时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经过期,所以需要重新打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比如三月二十八日,过期为六月二十八日,六月八日签证时仍然有效。
所以我又去了一次市公安局,得到的回复是必须过期后才可以再打一份证明,六月七日过期,六月八日面签,根本来不及,所以我现在不知所措。
我觉得三个月只能打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合理,因为很多场合要用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国,求职,也有可能有证明弄丢了,也有可能出现有效期冲突,比如我的情况。
我想知道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有数量限制。
小关你好!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三个月。正常情况下,无犯罪记录证明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出来 ,你可以拿3月7日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窗口重新办理一份新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复印一份,必须到窗口办理,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且要盖章才能使用。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6-3-30 09:44回复)
小关你好!
“你可以拿3月7日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窗口重新办理一份新的”的意思就是你可以根据你自己需要的时间再去办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你办理的那天起三个月。即你可以在3月28日(或者其他你认为合适
的时间)的时候拿3月7日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窗口重新办理一份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3月28日-6月27日。
只能开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意思是,如果你在两个时间点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从新的那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生效时,旧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自动失效,不能使用。
由于你没有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局无法直接联系你进行答复,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了解的可联系负责该业务的林警官,电话13950797988。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6-3-31 10:12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