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宁德市金涵乡上兰村下兰自然村民,现在正在开发建设金溪防洪工程,需要从我村及附近村征地,我们当地农民配合政府征地工作,但是目前给予我们的征地款差别太大了,比如漳湾镇溪口村的补偿款是一亩15万多,而我们金涵乡上兰村的补偿款才一亩5万多,土地都是在一起都是为配合政府金溪防洪工程,为何差别是几倍,同样是乡镇单位为啥区别这么大,我们村民多次去金涵乡乡政府问明原因,可是政府人员多是搪塞或者不给理睬,我们是社会㡳层人员没有文化但是我们知道防洪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好工程,我们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可是换来的是冷漠的对待,所以我本人及本村所有村民请求政府部分能够督促下级乡单位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款。万分感谢
经我乡深入开展调查,该件所述“金溪防洪工程”应为金溪景观配套工程项目。该征地地块位于金涵乡上兰行政村的下兰自然村,土名“四都坂”涉及金涵乡上兰村和漳湾镇溪口村约30亩,用于建设市水文局水文站、金溪河道管道所和金溪配套景观工程。按照《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涵畲族乡防洪工程建设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区政文[2010]5号)文件精神征地的补偿标准是水田每亩4万元、园地每亩2.8万元、林地每亩1.5万元、未利用地每亩0.24万元、滩地不予补偿。在未收到其它文件前,我乡严格按此上级文件标准执行征地补偿。
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蕉城区金涵乡人民政府于 2016-5-9 21:40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