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象湖隧道:行人及非机动车进入隧道,造成多起死亡事故发生
2024-2-15 3:44:10发布12次查看ip:发布人:
前不久我们江西五套晓宇说高峰节目中,刚刚报道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进入隧道的危险性提示节目,晓宇在节目中告诫大伙儿,不知危险才最危险。引起不少观众热议与警觉,可就在节目播出后没多久,南昌象湖隧道发生了惨烈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不要紧的,没关系的,电动车都有神功护体不死之身的,怎么死都是别人被撞死,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走隧道好,方便,汽车不敢撞你们的。
死的人不可怜,可怜那些撞人的司机
因为每次无论什么情况都是机动车全责,如果那天电动车违章被撞死了而且判电动车全责机动车不用赔钱那就不会有电动车违章
任何长度大于1000米的隧道必须考虑汽车尾气污染,对通风的要求比较高,在目前技术条件下,慢速交通通过此类隧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长度大于1000米,行驶机动车道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象湖隧道工程的隧道长度约为1700米,远大于规定的在同孔隧道内设置非机动车和人行通道的隧道长度。
有用吗,朝阳大桥和南昌大桥总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吧,还能遮风挡雨,结果电动车还不是满天飞在机动车道上,这就是南昌人的特性,不见棺材不落泪
视频好恐怖,慎点
隧道时速都在60以上,本来设计就是快速机动车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还是不要进去作死
话说回来,为什么象湖隧道没有辅路?是因为太长了?
唉 可怜那撞人的司机了
看到这种新闻就会莫名心痛,行人为什么会出现隧道之中,可能是精神出现了问题。两次车辆直接碾压过去,敢问司机都没有停下车去查看而是直接逃逸,两次伤害,唉.......
还敢坐在隧道中间。
合规出行,真爱生命。
不准守法规,真是该,保护什么弱势群体,就是有恃无恐。
南昌的电动车太猖狂了,简直就是满天飞,就自认为法律会保护弱势群体,敢问?自己都不珍惜生命的人法律怎么去保护你们?
我在四月中旬向南昌政府网“市长信箱”发了一个信:
提出两个问题:
1.昌南大道加厚路面后,原有井盖未同步抬高,造成多处十余公分的“陷阱”,威胁行车安全。
2.象湖隧道遵循设计规范未考虑非机动车道,却疏于管理,每天有大量电动车通行,属于严重安全隐患。
(其实这两个问题都是有关部门非常典型的懒政思维。)
不到半个月,回复了我,
但只回复了第一个问题:“......需由各...部门自行调整,...将督促...尽快调整..."
第二个问题,很遗憾,可能是领导很忙,没注意看,被无视。。。
我重新登陆截屏过来。。。
道路要考虑汽车形行驶问题,也要考虑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问题
呵呵,南昌特色。。。。。。。。。
骑电动车进隧道真的是找死!有些汽车进入隧道的脑盲区是比在外面低20%多!还是珍惜生命吧,也希望城市建设多方便骑行路人,这样他们也不会盲目抄近道
隧道没非机动车车道,领导拍脑门想事的,这条隧道比路面上的非机动车道节省一半的时间这就是走隧道的原因
其实长隧道是不能有非机动车道的,但政府应该考虑到南昌人民对电动车的喜爱,和喜欢骑车过地下通道的传统,在旁边另外挖一条地下通道给电动车过。
因为每次无论什么情况都是机动车全责,如果那天电动车违章被撞死了而且判电动车全责机动车不用赔钱那就不会有电动车违章
原因是这个比卧轨更方便
可怜司机了
天朝特色,司机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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