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属于非佛山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在佛山有房产。在佛山个体户单位工作三年,请问个人可以购买社保嘛?属于首次参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按月计征。
(一)个体工商户缴费登记所需资料:1.《佛山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4.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二)人员参保登记所需资料:1.《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一式二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提供);3.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登录佛山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2017-09-02 09:0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