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失业金如果领取?
2024-2-11 10:26:45发布13次查看ip:发布人:
如题,领取条件?领取地点?哪位大神能给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打电话给12333,社保局会告诉你
一、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条规定:
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柯桥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
3.失业人员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
4.《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证)原件(并登记什么原因失业);
5、2004年7月1日以前参加失业保险人员,需提供招用工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文件;
注: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谋职业参加医疗保险的提供凭证可享受补贴,不参加人员由就业处为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登记在失业人员所在镇(街道、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外地非农在单位所在镇街)办理。农合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无须失业登记,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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