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盗用3400G流量任性上网 获刑三年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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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盗用3400G流量任性上网 获刑三年两个月价值17万!小伙偷流量3416.52GB 判刑3年2017-08-04 09:09:36 来源:新文阁 编辑:jian
导读 : 小伙盗用3400G流量任性上网 获刑三年两个月林某随后设法获得了江苏一家通信代理商的网络后台工号。利用这个工号,林某可以随意给江苏省的...
林某随后设法获得了江苏一家通信代理商的网络后台工号。利用这个工号,林某可以随意给江苏省的手机号码更改套餐。林某说,这个套餐是内部员工用的套餐,每个月有免费的300G流量。
随后,林某从网上购买了4张江苏的手机卡,将其中的两张交给了自己的女友和哥哥使用。林某还嘱咐他们,这张卡只用来上网,最好不要用来打电话。
通讯公司发现林某的行为后立即报了警。民警调查发现,两年多的时间,林某办理的四张手机卡,共偷用流量3416.52G,价值17万余元,已涉嫌盗窃罪。面对如今的境地,林某也表达了深深地悔意,认为自己当初不该贪图便宜。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思田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电力、煤气、天然气、网络号码、电信码号等等均作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因为这些无形物代表了具有财产归属的性质。
案发后,林某主动向通讯公司赔偿了损失。法院也根据林某的行为,对其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法制晚报》报道,江苏徐州的林某刚毕业时黑进某通讯公司,发现了一个员工套餐的漏洞,普通账号登陆上去后就能获得更高权限,每月可以免费用300GB流量。林某随后便通过漏洞一直盗用这份免费流量套餐,累计共偷用流量3416.52GB,经认定价值总价值174925元——每GB 51元?
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林某表示,非常后悔做这种事。
林某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员工,2014年6月,他在网上无意间发现,一家通讯公司的网络系统存在漏洞。这个漏洞是可以通过认可的一个普通账密码登录进去之后,获取到更高的权限的漏洞林某随后设法获得了江苏一家通信代理商的网络后台工号。利用这个工号,林某可以随意给江苏省的手机号码更改套餐。林某说,这个套餐是内部员工用的套餐,每个月有免费的300G流量。随后,林某从网上购买了4张江苏的手机卡,将其中的两张交给了自己的女友和哥哥使用。林某还嘱咐他们,这张卡只用来上网,最好不要用来打电话。通讯公司发现林某的行为后立即报了警。民警调查发现,两年多的时间,林某办理的四张手机卡,共偷用流量3416.52G,价值17万余元,已涉嫌盗窃罪。
技术没用对地方
流量好贵
一个G五十块?宰人呢?我刚在电信办了个无限流量卡,二十年宽带老用户免费。
注意,内部员工每月300G免费流量!说明流量的费用其实很低,这就是一垄断!同时也。证明了,国企不国这个说法!
通信公司的成本大部分都在架设通讯设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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