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可获资金资助
2024-2-10 15:28:38发布18次查看ip:发布人:
从教育部门获悉,江西省制定《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据了解,为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2013年起,江西省特设立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设立,根据在园人数等因素分配下达到各地。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各级各类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按照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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