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五洲祥城小区将全款购房业主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不给签合同,典型的一房两卖行为,房子已经入住多年,多次要求和开发公司签合同,他们都是这样那样理由推脱,找相关部门也没有说清楚,后来经过个人了解,五洲祥城开发商把一些交全款的房子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一套房子收了两份钱,难道相关部门就没有任何监管措施吗,如果企业破产我们的房子怎么办,银行收房子我们交全款的业主怎么办,典型的违法行为都没有部门管,非得逼着群众向上级反映吗?
嘉祥县[2017-09-27 14:13:39]
网友您好!嘉祥县住建局因网友未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法确定反映问题的楼盘及房号。
就网友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所购买的房子由五洲祥城开发商欧隆公司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导致目前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十六条:“设置抵押权的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将设置抵押权的具体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未告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商品房承销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建议网友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单位已督促欧隆公司尽快筹措资金,解除抵押,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