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城管部门公布的《市区流浪犬只公示》,从公示内容看,这些犬只如果没人来领,就会被作无害化处理,我觉得挺可惜的。如果我想买回来养或买回来杀了吃,不知可不可以?
城管处州分局回复
2017-08-01 15:45
您好,一、依据《丽水市区犬类管理规定》第三条“限养区内犬类管理实行严格控制、规范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规定,限养区内要控制犬类数量,限养限管。因此在参考其他市的管理模式及本市的实际情况,我市未开展流浪犬领养、买卖等事项。二、根据动物防疫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犬只尸体一是零星个别的运到垃圾中转站,由垃圾中转站按照规定处理;二是数量较多的直接运到垃圾填埋场深埋无害化处理(农业部门的动物尸体焚化炉建设好后,将实施焚化无害化处理)。
今天又看到城管部门公布的《市区流浪犬只公示》,从公示内容看,这些犬只如果没人来领,就会被作无害化处理,我觉得挺可惜的。如果我想买回来养或买回来杀了吃,不知可不可以?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给城管处州分局。
狗肉这么美味,把好好的狗无害化处理了,真是可惜。
不知无害化处理是怎么处理的?谁知道说一下。
楼主真是个标准的吃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