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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文亨镇政府国土所不作为,任由违法建筑随意乱建,损害农民利益

2024-2-8 5:25:53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连城县文亨镇田心村村民谢友财(家住田心村部附近),不顾农民利益,占用农保田肆意违建,公然修建违法建筑,违章建筑修建已久,每次国土所巡查队员在巡查发现情况将其拆除一部分并发责令停止通知书,可是一直都制止不了,违法建筑已经存在一年多了,还是没被拆除,还有变本加厉的赫然存在,然而过几天谢友财不管不顾,不久又在加紧抢建,还到处说村里镇里他都有关系,你们尽管去上访,最终还是要回到镇里,还是我说了算,我爱建多少建多少,爱怎么建怎么建。村干部滥用职权任其违建,当他保护伞,镇政府也不作为,身为百姓父母官,不为百姓做主,充当人家保护伞,望市人民政府认真监督督查,是否存在官民勾结,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为民做主,不要损害农民的利益。
您好!正在调查处理中,请耐心等待!(连城县文亨镇于 2016-5-4 22:46回复)
连文答字[2016]31号
关于罗芳名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罗明芳同志:
你好!2016年5月4日,我镇依法受理了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LY16041900006号信访件。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连城县文亨镇政府国土所不作为,任由违法建筑随意乱建,损害农民利益。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访人身份情况
经文亨派出所查询, 查无此人。
(二)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经调查,谢友财在荒地上建牛栏一处,地类为:农保田,面积54平方米,建于2015年1月份,当时我镇国土所巡查队员在巡查发现情况时将其拆除一部分并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另一处在其自家原有的一层平房增建,第一层建于1993年 9月份,于2013年增建一层半,2015年装修好,地类为:居民点,面积90平方米,有老土地证,证号分别于:连集建(1993)字第12835号、面积为59.56平方米,连集建(1993)字第12834号、面积为21.32平方米。
三、处理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已向谢友财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责令谢友财本人自行拆除;同时要求谢友财依法补办住宅改建手续。
如对本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连城县人民政府请求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文亨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连城县文亨镇于 2016-5-12 11:02回复)
罗芳名同志:
你好!2016年5月4日,我镇依法受理了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LY16041900006号信访件。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连城县文亨镇政府及国土所不作为,田心村村民谢友财违法建筑至今未拆除。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访人身份情况
经文亨派出所查询, 查无“罗芳名”此人登记信息,无法确定具体信访人。
(二)信访事项调查情况
经调查,文亨镇田心村村民谢友财在荒地上建牛栏一处,地类为:农保田,面积54平方米,建于2015年1月份,当时我镇国土所巡查队员在巡查发现情况时将其拆除一部分并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另一处在其自家原有的一层平房增建,第一层建于1993年 9月份,于2013年增建一层半,2015年装修好,地类为:居民点,面积90平方米,有老土地证,证号分别于:连集建(1993)字第12835号、面积为59.56平方米,连集建(1993)字第12834号、面积为21.32平方米。
三、处理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已向谢友财发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责令谢友财本人自行拆除;同时要求谢友财依法补办住宅改建手续。
文亨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连城县文亨镇于 2016-5-12 12: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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