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万泰广场一号楼偏门(后面)门口,常年有人丢放生活垃圾,虽然也有环卫工人清理,但从环卫工人口中得知,这里不是垃圾堆放点,这样乱堆乱放垃圾,也增加了他们不必要的工作量。现在正是夏季,蚊蝇滋生、臭气熏天,影响到万泰一号楼及周边住户,希望环保部门能从根上解决这个问题,使周边住户有一个干净和谐的居住环境。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该投诉件反映的“在古田县万泰广场一号楼偏门(后面)门口,常年有人丢放生活垃圾”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建议贵单位转相关部门处理。(环保局于 2017-8-16 16:38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