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假期间,比如工资3000,没有所谓的基本工资,单位如何发放工资,应不应该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的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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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并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缴纳比例为单位百分之十八,个人百分之八,职工个人部分应由自己缴纳。详情请咨询市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5972315984.
(二)医疗保险已于今年1月划转至市医保基金监督中心,请你向他们咨询,咨询电话为:05973303029.(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9-20 16:31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