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万多元托朋友买辆二手车,没几天租车公司就找上了门
2024-1-24 10:47:09发布14次查看ip:发布人:
新昌人沈先生托朋友买了辆二手车,岂料开了没几天,就被租车公司拦下,说是欠了“租车费用”。沈先生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近日,新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梁某是新昌人,初中毕业后在本地打工,现待业在家。他平时喜欢抽烟、打麻将,还常请朋友吃饭、唱歌,花销不小,欠了不少债。
今年4月,梁某碰到了同村人沈先生,得知其想买二手车,当即表示他有个朋友刚好有一批抵押车要低价处理,沈先生就托梁某帮忙物色一辆。不久后,因债权人上门催债,梁某实在拿不出钱归还,就想着利用帮沈先生买车的机会骗一笔。
5月17日,梁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转让车子,给出的价格刚好满足沈先生的要求,就下载了图片转发给沈先生。沈先生看后觉得挺满意,就委托梁某处理车辆转让后续事宜。梁某以付定金为借口,从梁某处骗取了5000元现金。因害怕事情败露,梁某特地伪造了一张“向石晓光支付5000元购车定金”的条子,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之后交给了沈先生。事实上,“石晓光”是梁某虚构的人物。
尝到甜头后,梁某又分别以支付过户手续费、购车余款等为由骗取了沈先生3.7万元,前后一共4.2万元。因为是老乡,沈先生一直没有怀疑梁某,每次都按时将钱交给梁某,只希望快点提车。
到了6月初,沈先生多次打电话追问车子情况,一开始梁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告诉沈先生“石晓光”被刑拘了,车子暂时拿不到。到6月下旬,梁某租了一辆轿车给沈先生开,谎称是“石晓光”名下的车子。直到该车因拖欠租车费用被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拦下,沈先生才明白自己受骗了,马上向派出所报了案。而那4.2万元钱,早就被梁某挥霍一空了。
7月19日,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他退赔沈先生3万元,余款约定在今年年底前付清,沈先生则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新昌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还有这么好骗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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