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你好: 冒昧给你写信,只因我反应的事找不到对口部门,前几天反应到安监部门,回复说不归他们管,所以只好打拢你了,希望你能关注下。我是越城区北海花园14幢601室住户,在我家阳台外有根天燃气管道锈蚀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天燃气入室改造时,当时更换了半根(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不整根换),2017年4月21日,市燃气公司安全巡检员在巡检时,我已提出了该问题,安检单编号:2017NO:0000554 B,这情况在巡检单上有记录,当时巡检员说,等他回去和领导反应下,再给我回复,可一直没了下文。近来在媒体上经常看到各地发生生天燃气管道爆炸的安全事件,所以,本人也较为担心,且天燃气管道的拆装是特种作业,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燃气公司的所谓安全巡检是不是只是一种形式?鳮道一定要发生事故了才会重视? 谢谢
经查阅安检记录内容,确有用户反映的问题,因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跟进,导致未及时上门检查处理,现已对相关人员作批评教育。目前公司已规定,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要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及时流转,并督促处置。接件后,公司立即于8月15日派员去现场查勘,反映人未在。经电话联系约定16号上午上门。经查勘管道有部分腐蚀,再次约定后于19日(星期六)更换腐蚀的部分管道,用户表示满意。 感谢用户能及时向我司反映问题及对燃气安全的重视。今后我司将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对公司制度的执行度。
绍兴市燃气集团 2017/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