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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女性员工生育保险问题

2024-1-18 19:23:12发布13次查看ip:发布人:
你好,我爱人(女)在银川某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任职,单位只给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而且全额由个人先垫钱自己缴纳,然后年底报销,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不给缴纳,自己也没有缴纳。我想问下,这样是否合法?另外如果我和爱人计划二胎,能够享受什么样的生育补贴?谢谢!
根据人社发{2016}53号通知要求,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工伤和生育保险由用工单位依规定缴纳。未尽事宜请联系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再就业服务中心,电话:6083679.
银川市劳动就业局 2017-07-01 0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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