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社保已经8年,在去年上半年怀孕,本月已经到预产期,喜逢国家政策开放,现在二胎已经合法,想问一下,应该如何办理社保报销及申报。
您好,建议您先到我市计生部门办理当次怀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持身份证、我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及妊娠诊断证明到选定的产检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医院现场结算。如果您在分娩前来不及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您先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分娩后一年内向参保所在地申请零星报销,按顺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的标准核报,低于标准的按实核报,高于标准的按标准核报。
2016-01-04 17:4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