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在规划的南屏二桥及钢便桥根本就没有预留下充分的隔音降噪空间,没有经过所在单们居民的意见,违返法规的规划,2014年以及今年收集的两岸业主,近9成业主充分表达了反对意见,根据第十四条条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规划的南屏二桥及寿丰路钢便桥已经违返多条条例,必须停建的。2、根据公示的【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文件精神指引,第六条明确“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体,按是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安排关系人民众切身体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布局和建设”南屏二桥及寿丰路钢便桥受到超过90%的周边业主反对,2014年已经充分表达意见,公路局漠视真实民意强行施工,严重违反第六条原则,在12345的众多业主投诉回复中中,多次引用这份文件,文件是规划总体指引,并没有支持南屏二桥及寿丰路钢便桥,而且第六条明确“以人为本”,不要再糊弄广大百姓。3、公路局及交通局,在回复业主的投诉时反复说寿丰路建钢便桥的合理性,他们只是简单地认为把路连接就认为可以解决交通问题,请问有何科学根据 ? 有何可靠资料反映?两岸路段本已经堵塞严重,如果兴建后,交通不但没有改善,更增加堵塞现象,请问是否公路局局长要公开问责,请问公路局你敢保证吗?4、2014年政府要重建南屏大桥,需要在南屏大桥旁边兴建一条临时钢便桥,希望两岸业主谅解,公布2016年底完工,钢便桥按规定必须2年内删除,3年过去,未见一点动工,延误工程公路局领导是否承担责任,今年说要再度重启南屏大桥建设,如要疏导交理,理应南屏大桥两边增建?为何还要借口在小区中间建多一条钢便桥,落视广大民意强行施工,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作为连接珠海东西方向的车道,政府应该以外围分流,而不是引入分流,白石大桥开通在即,往返拱北夏湾车流往返西区的,政府必须引导使用加林山随道减轻南屏街口交通的压力。前山河已经够多桥,没有一段能完整性长一点的,政府花费了鉅资改善前山河两岸,政府不应该,也不应随便随意去破坏它。
根据《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11号)、《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关于珠海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与珠海市主城区道路交通规划(2005-2020)的批复》(珠府函〔2006〕271号)、《关于的批复》(珠规地函〔2005〕80号)等文件批示,明确规划前山河上衔接寿丰路与荣泰路之间桥位。
目前,金琴快线工程已启动,该工程是珠海市规划的由北向南贯穿珠海主城区的重要快速通道,其建设对于缓解珠海市现有道路交通压力、满足城市对外联系需要、推进南湾和横琴的开发建设、构建粤港澳三地合作新模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南屏大桥拆除重建是金琴快线中段的重要控制性工程,通过修建临时便桥以最大限度减少因施工造成出行不便、保证施工期间前山河两岸交通基本顺畅。现相关手续已完备,依据市中心城区交通治理专责小组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研究批复意见,于南屏大桥拆除前在上述规划桥位处建设便桥。该便桥将现状寿丰路和荣泰路拉通,分别连接前河南、北路、金鸡路、珠海大道等主次干道形成环线,将有效地缓解项目施工期间对前山、华发新城片区交通压力。其线位选址是经过科学论证的,其建设是合规、合理、也是必要的。
我局将继续跟进该项目建设,感谢对公共道路建设的支持。
市公路局 2017-08-11 15:4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