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滨小区8号楼和6号楼同样二楼是社区用房,但为什么6号楼楼道窗户是可开启的,而8号楼却是密闭不可开启,一:空气不流通,浑浊,特别到了夏天气味更难闻,二:一旦有火灾,浓烟如何疏散?
林镇辉先生:
您的网络信访LY17041300012号我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权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
诉求:6、8号楼窗户设计不一致,要求整改。
答复:据我局调查,该问题属于原设计问题,可将相关情况转规划设计部门。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4-17 16:50回复)
窗户开启设计属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职能属市住建局,建议转市住建局。(龙岩市城乡规划局于 2017-4-20 15:20回复)
您好,现就诉求回复如下:
1.莲滨小区6#楼、8#楼为综合楼,需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4.10.9~9条规定: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场所不应设置百叶窗,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6#楼电梯前室及楼梯间窗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推拉窗进行下料,在2015年9月验收时提出整改意见:将6#楼电梯前室及楼梯间推拉窗用螺丝旋紧固定,现场已固定。
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条文的理解为:楼梯间、前室开窗对消防来说是不利的,设机械加压送风同时又开窗是无法保持规范规定的余压的,要满足余压要求,设有加压送风的场所的外窗火灾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这就是《技术措施》规定不应设置百叶窗,不宜设置可开启外窗的理由(因百叶窗关闭困难,且漏风严重,相对于百叶窗,其它窗关闭相对容易,且漏风较小)。(城市发展集团于 2017-5-4 10:43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