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法不容情(第三次投诉焰域酒吧)
投诉对象:焰域酒吧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海榆西线(即海盛路)传桂小学旁。诉求:要求执法部门关停(转移)该酒吧。
投诉内容:1.焰域酒吧属于娱乐场所,夜间常有不良青年成群结队来此喝酒摇骰子喧哗,给周边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六条: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传桂小学就距离该酒吧不到两百米的范围,其经营时间已经多年。而且双创工作要求抓好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就有一条:学校周边200米内还存在电子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请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条文以及双创指导条例对该酒吧给以关闭处置。给学校周边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的学习环境,保障孩子们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2.违建问题(临街违建):该酒吧擅自搭建铁皮房时间已经有多年时间,既不安全又损市容市貌,长流镇城管执法大队对该酒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酒吧于2016年9月17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但是至今该酒吧没有履行,也未见执法部门过来处置,请问责相关部门并拆除该违建。
3.该酒吧没有消防执照,两次投诉下来为何还正常经营?
4:该酒吧低音震动依旧影响睡眠休息,隔音板虽然已经安装,但是要么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要么该酒吧仍然超标播放低音震动。本人此次是第三次投诉,强烈要求秀英区政府直接派人来调查处置关停或者是转移该酒吧。
请尽快处理,避免发生更大的矛盾冲突。
尊敬的网友:
海口党政办公集成环境网络问政系统平台转来的《法不容情(第三次投诉焰域酒吧)》(编号:3Q1610170007)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流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0月19日14:30长流镇王飞镇长召开紧急会议,城管中队分管领导周开芳主任、“双创办”李志文主任、武装部刘少文部长、镇党委宣传委员蔡雨琪、城管指导员李瑞壮、工商所所长林明出席会议,布署对焰域音乐休闲吧调查取证工作。
10月19日晚上22:00点,由王飞镇长带队,镇各分管领导、消防、城管、工商多部门联合行动,对焰域音乐休闲吧进行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音乐吧三楼存在私自乱搭乱建铁皮棚;该音乐休闲吧未有消防执照;该音乐休闲吧给附近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等诸多问题。王飞镇长现场和多部门分管领导现场商议,对焰域音乐休闲吧私自乱搭乱建、未有消防执照、给附近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做出决定。限一天内自行拆除,如不执行将强制性拆除整治。其它违规行为将联合职能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0月21日早上,镇主任科员李志文联合食药监局及长流城管中队再次到焰域音乐休闲吧现场取证,情况如下:
一、该音乐休闲吧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现象;该铁皮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城管中队要求店主自行拆除。(10月22日该店已自行拆除)。
二、该音乐休闲吧未有消防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该音乐休闲吧没有消防执照,秀英消防大队的处罚是:罚款3万元业,但要公示三个工作日,下周二出处罚书。
三、有关部门突击检查,焰域音乐休闲吧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许可证发现该店内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酒、烟零售;店内厨卫不分离,卫生环境不达标,食药监局对其下达责令停业。当晚武装部刘部长、环保部门专业人士到现场进行测量,该店已停业无法进行检测。
后续,长流镇政府将继续跟进处理。
以上是长流镇政府的办理答复,感谢网友的来信。
【秀英区政府办】 2016-10-16 22: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