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我楼下是我楼下呢?
2024-1-2 21:05:48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我是上虞人,遇到一个事情实在没地方说,只能在论坛里倾诉下,我家住的是上虞围垦局单位的集资建房,因为买了顶楼五楼一梯一户,当时跟单位协商好连四楼上来的楼梯一起买进,就在楼梯口做了门。面积为房内面积84平方,楼梯面积6平方。房产证本来表述很清楚,后来房改换证,直接写成了91平方。当时的人法制意识没那么强,我们也不知道楼梯是公共空间什么的,虽然知道挡着四楼厕所采光,但是单位说卖我们觉得合适也就掏钱了,而且四楼也一直无异议。23年过去,物是人非,我老公去年去世了,想不到自认为板上钉钉的事居然说不清楚了!
城管说是违建要拆除,抱着宁杀错不放过的心态,哪怕这件事我们已经找了很多部门在调查了还是不愿意等一个公正的结果,心急火燎的要实施强拆。围垦局冷眼旁观,爱理不理,想查档案说找不到了,想找人证,私下是承认的,公开却没人愿意站出来,想想也是,人走茶凉啊。我觉得奇怪的是楼下一模一样户型是84平方,我们是91平方,但城管却说我们提供的楼下房产证不能证明是我们楼下!一样的地址你还要我怎么证明他是我楼下呢?!信访局倒是觉得事实清楚,哪怕没有档案证明,有人说出事实情况作证就好了,但是却没办法处理,还是要找住建局,住建局说我的档案里没有相关资料,不能证明买了,也不能证明没买,那多出来的面积哪里来呢?楼下面积多少他们都可以查啊!让他们进行测量,又说没这个职能!
这个社会总是那么复杂,政府办事总是千头万绪,这又让我一个年近花甲的女人如何理地清除呢?最可恨的是围垦局,收了钱,出现了纠纷,却不愿意管了,难怪说开发商造房子信誉低,连政府单位造房子信誉都如此之低!好吧,每天抱着孙女来回政府各个部门,套用你们年轻人一句话,也是醉了。好吧,孤儿寡母,只能开始漫漫上访路了!我在这里也就是向大家说说这个事情,希望大家给我评个理,我心里也好受点。
如果属实,“围垦局”将公共部分--公用楼梯卖给你 本身就不符,属无效合同,城管有理由不予承认,该拆就拆。
现在,卖方都不承认,向卖方索赔都难。
大法与私法有区别,城管不能以双方私底下的无效合同为依据,来承认违章建筑。
房管也不会犯低级错误,将公共楼道登记入你的产权证。
该拆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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