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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学个律师,还没满月的律师将法律现炒现卖,教你如何打官司

2023-12-26 7:43:00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在旧社会,劳苦大众哀叹,衙门朝南开,有理莫钱别进来;直到现在,民间都还有句不如意发牢骚的戏语,大盘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所以,人们有了委屈,受了伤害,往往选择沉默,容忍,都不情愿去打官司,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会走上极端,诉诸暴力或是自身的毁灭,或是上访,或是在六月的大雪天里声嘶力竭的冤白。从本质上是人们心理上对过去耳闻途说不公正裁决的畏惧。
其实,法律本身是公正的,其制定主要还是要维护弱势人群的权益。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入,司法的公正有了较大的改观,习主席主政后对社会方方面面进行了大力的整治,反腐倡廉深得人心。所以,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好,真要是有些人不知进退,让你忍无可忍呢,大可拿起法律的武器去反击,去主张自己的权益,去声张正义。不要怕,有我这个还没满月半路出家的跛脚律师给你参谋参谋,不过呢,我只是尽力哈,胜败不可知,我只是尽力而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呵呵。
下面我就将我才学做出来的饭菜热气腾腾的给你端出来,吃饱了,世界那么大,法院那么好,我带上你,你带上钱,咱们去学习如何将法律现炒现卖打官司去。
真金不怕火炼,事实要真实清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还要站得住理,合理合法,诉求要对得住良心。这是打官司的首要,不然,你就是请国际著名的律师,也枉然。呵呵,不对,这个比喻不恰当哈,国际著名律师,他所了解的是国际法,各国的法律呢,也不尽相同,还有些是和中国法律相抵触的。你就是请全国著名的律师也难说的,有良心的律师不会去帮你无理狡辩,惟利是图的律师无理狡辩也枉然,法律就白纸黑字的写在哪儿,不只是他一个人知道,他只能去断章取义找法律的擦边球,或者去曲解法律的本意耍无赖。你么,学法律的最好,要是对法律一窍不通呢,也无所谓,呵呵,找度娘这个红颜知己啊,有人讲笑话说,百度知道的太多,会被人谋杀,哈哈,度娘是大家的度娘,成千上万正义百姓阻止不了几个人的邪恶么!所以呢,你就去搜索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揭露他敷衍骗人的把戏。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打官司其次就是也要采取一定的策略。有些人说,法律只讲证据,你有理拿不出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好啊,呵呵,你就去搜索关于证据的司法解释,看哪些是你对方应该举证的,对已知的对方的证据不合法合理的地方进行揭露。甚至还可以去找他的漏洞,这样做法虽然有点不厚道,但还是合法的,况且你是站在道义的高度,对某些小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毛主席都说过,我们讲言论自由,言者无罪,不是叫你去说反人类,反人民,反革命的话,你都说了人民不能原谅的话,治你的罪,教育你,不是我们违反言者无罪的承诺,就是要让你露出反革命的原形,毛主席的原话:这不叫阴谋,这是阳谋。这几句话不是我编的,可参考毛选建国后的某篇文献。
有些人觉得自己正反面都是理,变色龙会变色是天经地义,好像法律是他说了算。好啊,呵呵,他是卖盾的,同时也卖矛,你不知道买他的矛呢,还是买他的盾,叫他拿他的矛去戳他的盾看看就知道了。一些人最初认为自己铁证如山,别人拿不出证据,呵呵,买单时百万支票桌上一甩,找钱吧!土豪啊,吓死我了,饭钱我不要了,官司我也不打了,拿钱走人吧,我的爷,小民招惹不起啊,呵呵。结果赵丽蓉拿过来一看,且慢,支票是假的,报官吧!你一个中国人拿一个签名有涂改的外国人支票来吃霸王餐,你也不看看别人是不是不愿意,是不是被你威胁,被逼无奈。支票上有饭店老板的手印就了不起了么,手印没有按在外国人的名字上,按上了也是驴唇不对马嘴,支票上也有我的指纹了呢,支票是我的吗?人家摸过的物品,钱财,女人的手,上面都有它的指纹,岂不要金银如山,妻妾成群了吗,人家还辛辛苦苦开饭店干啥!人家7年前是和我签了11个月的合同,不过我是说小品的,人家是卖餐的,虽然小品说的不如我好,人家是付出了劳动的,我给他送小品工资来了,顺便把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了,免得人家问我要两倍的工资,还有人家的保险,就像车辆强制险一样,必买没商量,人家365天上班,起早贪黑不容易,人家是付出了劳动的,我不会不要良心不给别人。我的老板也很可恶,昨天还对我说,那个和我们签了11个月合同卖餐的,叫他乖乖走人吧,解聘书我都叫我小媳妇给他了,他打官司也奉陪,我还惟愿不得,我的专职律师也给我汇报了,说卖餐的一天也没在咱这儿说几个小时小品,虽然我们这儿所有说小品的伙计都一天没说几个小时小品,还没他说小品的时间多,不过呢,他要打官司,我早做好准备了,这两个月,我叫其他两个伙计好好表现,我给他们录了像,卖餐的呢,不知是计,还偏要坚持老样子说小品,我也录像了,到时候是证据,呵呵;他要求赔偿也不怕,事实上虽然是我们理亏,不过呢,早过了仲裁诉讼时效了,法院不会支持他胜诉,法律模糊地带就是好啊,给我们节省了不少昧心钱。幸好我在一旁提醒,咱们的支票不是是假的么,人家不愿意进我们的公司,是公公硬塞给我们的,我们又没有和人家签卖餐合同,人家六七年没签卖餐合同是事实啊,我们还一天狗撵耗子,天天去说人家这不对那不对,欺软怕硬,做得不如他的不去说,只知道去为难做事的,你那个总管也太过了吧,狗急了都跳墙,几年的压迫有好结果了,给你长脸了,呵呵。御用文人都信的着么,普通老百信理解的诉讼时效呢,都是想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时间段,你想用这个来把以前的良心债都一笔勾销,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还有几句法律原文你要注意额: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第十四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人家从08年起在咱们总管的压逼下不断在做出抗议和要求,咱们是事业单位,12年网上的一篇文章也能证明,人家的请求我们一直没有正确处理至今,诉讼时效08年就中断了啊,就算过了失效期,别人也不知道也没有理由应该知道,别人又不是学法律的,我们律师也没有告知,还有: 诉讼时效期过了,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即该权利没有了法律保护的外衣,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裸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我们还是欠人家的,人家不走法律途径,还可以上访和借助社会舆论啊,我们良心就过得去么?老板听了,豁然明白,就叫我来了,正好遇见你个矛盾的,喂,要么付了饭钱走人,要么带上假支票我们去见官。法律的判决应该是证据和事实的综合体,不是像有些人需要事实时就管中窥豹的违着良心编造,需要证据时就牵强附会,恨不得驴就是马。呵呵,卖餐,卖餐,现炒现卖讷,吃了饭看热闹打官司去,世界那么大,法院那么好,你不想去看看?

不错啊很赞的

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还是保护守法者?
基本的法律精神都没有搞清楚!

谢谢你的关注,我的原话是其制定主要还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当然也会维护强者的权益,只不过弱势者的权益更容易被侵犯,法律才会去维护,你见过弱者侵犯了强者的权益么?需要维护权益,就是权益被侵犯了,当然就有了侵权者,也就是违法者,呵呵,你的说法也对,只不过法律在维护守法者的同时,还会惩处违法者,这才是法律的基本精神。纯属探讨,我没学过法律,我的观点也许不对,望指教。

个人认为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守法者的权益,引导人们的言行,归根到底是维持社会公平与公正!
楼主先入为主去保护弱势者的权利,请问谁是弱势群体?谁是强势群体?弱势群体就是守法者吗?其实法律不应该分为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食人者是强者,被食人者是弱势者,呵呵,我说的是主要是维护弱势者,因为弱势者权益更容易被侵犯,也更普遍,我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你的话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呢,你也曲解我的意思了,呵呵

我也不是学法律的纯属讨论哈

讨论一下道路交通法,一味的保护非机动车的利益。但如果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而机动车并无过错时,为什么还要机动车付主要责任而蒙受损失?
让一守法的人给违法的人赔偿损失极大的损伤了法律维护守法者的初衷,也有失公平!更加是纵容了违法者。

有道理,支持!

呵呵,我的意见被证明了一些,只是你还是不明白弱者更需要保护。机动车可以将非机动车和行人撞得粉碎,你见过非机动车和行人将机动车撞停且后行的么?超人毕竟是科幻。

写了那么多要知道:法律是为有钱(权)人服务的。

谢谢,同感。社会的进步是在斗争中艰难的前行,毛主席说,哪里有压迫和剥削,哪里就有反抗。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法律尊严故,二者皆可抛。

看了那么多的案例,其实中国的法律还是为了维稳。不管谁守法谁违法,只要一闹法律的尊严什么的都就没有了,法律,政府只为平息事端,这就是中国法律最大的悲哀!

我没事也可以学学真心觉得这篇文章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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