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向市政府办发过一个提问,是关于“农村居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年龄限制问题 ”。因为《佛山市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09〕263号)是由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所以是向市政府办公室提问。
但不知为何却变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回答。文件由政府办印发,理所当然是由印发单位进行解释,其他部门能进行解释吗?虽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的一个部门,但却不是发文单位。这样的解释能否正确?为什么市政府办不出来解释?
市政府是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市府办是一个综合协调部门。就像一个局是由多个科室来组成,局里的办公室也是综合协调部门,而具体业务是由各个科室来完成的。同样,市里的各个具体相关问题也是由各个职能局来完成的。
很多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来印发,一是体现文件的权威性;二是对于全市的工作,涉及到各区,就只能由市府办来协调。
其实,很多网友发的问题问到市府办,市府办也是要征询各个局的意见。正由于此,所以有些相关的问题就直接转给各个职能局回答给各位了。
2010-03-23 14:3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