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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私人违建出售

2023-12-23 12:19:13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尊敬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中心小学旁边有一幢私人违建的房子,已建三层,第三层已出售给人,现准备继续建第四层继续往上建,以用于出售,一平方出售高达2400元,阻挡了前面民房的光线,,如建成将形成不良风气,其它自建户,照相模仿,直接影响通道的使用空间和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形象,望贵局能够给予调查制止,谢谢!
特些报告
附近居民
王子倩:
关于您反映“新罗区适中镇中心小学旁边有人违法建房,要求进行查处”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适中中队到现场核查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查,位于适中中心小学边的违法建筑系江金兴所建,江金兴,男,1964年12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352601196412166014。该户于2015年8月向适中镇人民政府提交《福建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审批表》申请将危旧房进行改建,同年9月份,适中镇人民政府同意6户在原土地证红线范围内进行原拆原建,不得超出红线范围,建筑总高控制在10米之内。2015年11月,该户进行下基建设,但因江金兴户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超出审批的建筑占地面积进行建设。我局适中中队于2015年12月28日对该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龙新建[2015]停字0146号)。同时,我局会同适中镇人民政府、适中镇村镇建设管理中心、适中镇土地管理所于2016年1月13日在适中镇人民政府10楼会议室约谈该户,告知该户应严格按照原土地证红线范围内进行原拆原建,不得超出红线范围,且建筑总高控制在10米之内。同时,对超出规划审批的部分要求该户进行整改。之后该户建至三层后停止建设。近期,该户进行加建第四层建设,目前第四层已建好。
江金兴户进行加建第四层建设,超过了审批的10米建筑总高度,我局适中执法中队及时对该户进行制止,并要求该户对超出审批内容的部分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适中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户进行查处,并要求适中中队加强对该户的跟踪管理,积极配合适中镇人民政府做好对该户的查处工作。(新罗区行政执法局于 2017-1-11 10:4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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