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民强烈的反对下,将寺庙强制迁移至民房旁边的做法还有王法吗?具体事项:随着嵊州市三江街道茶坊村城中村改造,茶坊村已经整体拆迁,剩余水库里面20几户村民未拆,茶坊村拆完以后,上面想将寺庙改迁移,迁移地点竟然是民房旁边,此事召开会议讨论,由于改迁会对村民生活、出行、生活环境等造成严重困扰,会议中附近村民强烈反对,但上面还是决定要将寺庙改迁至民房旁边,一墙之隔。请问,在村民的反对下,政府可以一意孤行,随意迁改寺庙至民房旁边,群众的强烈反对可以惘然不顾吗?
王东东先生:您于2017年8月8日反映的三江街道茶坊村城中村改造,茶坊村已经整体拆迁,剩余水库里面20几户村民未拆,茶坊村拆完以后,上面想将寺庙改迁移,迁移地点竟然是民房旁边,此事召开会议讨论,由于改迁会对村民生活、出行、生活环境等造成严重困扰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8月1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因高铁场站项目建设需要,茶坊村寺庙需要,也是尊重历史和村民意愿。而本次建设中,茶坊村下山岙自然村共计20多户未列入红线范围,故保留不拆。至于村里要将寺庙迁移至下山岙地方,是经村三委会等会议讨论决定的,庙管委会同意下,按照风俗进行迁移工作,而且与民房距离40-50米远。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王国桥联系电话83362777
嵊州市城南管委会(三江街道)办事处 2017/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