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滨河路边违章占用集体土地、河道分洪区建房谁来管?
尊敬的相关部门:滨河路原老水果市场公厕旁,有一户在建房屋个人修桥,占用集体土地,也影响防洪分洪安全,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为盼!
《防洪法》第22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水法》第37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河道管理条例》第16条也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第24条规定,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等活动。因此,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是被禁止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房屋都是违法行为。
9863247853111:无人管 建房人肯定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要不他是不敢这么做的。如果没有关系那肯定好办,相关部门可以强撤强处理,若有关系即使你们走法律程序也没多用,相关部门会等他把房建好才理你们,但没有用的,相关部门的某些人就有如此牛。。。。不过你们也可以踫踫运气。2017-03-28 11:31:38
时刻网友1490710140136:回复:麻阳滨河路边占用分洪河道建房谁来管? 老一桥上面都开发建商品房了,你怎么不去管呢?其实麻阳县城里的小溪早就都这样了,你还才知道吗?2017-03-28 22:09:52
时刻网友1490758012187:回复:麻阳滨河路边占用分洪河道建房谁来管? 如果大家都能随便建桥建房,那要防洪法有何用?有关系的是不是可以不算违建?我们麻阳特色是这样的吗?2017-03-29 11:27:47
8964565+95+679:说实话 说句实在话,麻阳的城建执法部门本来就是如此:有关系的即使违规、违法建筑,也不敢动他半根指头,让他继续建筑,直到建完也装着不看见不知道。没有关系的哪敢?因为交不起罚款,只能老老实实先办手续后建筑。唉,《城乡规划法》只能针对没有关系的老百姓了。。。。。。2017-03-31 11: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