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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氏快评]李天一案件三种审判结果之庭前分析

2023-12-22 4:12:03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论氏快评]李天一案件三种审判结果之庭前分析
2013年2月17日晚,杨女士在北京市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五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后报警。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天一等五人抓获,稍后五人以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逮捕;7月8日被提起公诉。3月27日,涉嫌轮奸的李天一案被移送到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这意味着,李某被认定是未成年被告人,此前一说李天一年龄为17岁,也有传闻为19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为未成年人案,同时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李天一案将在不久不公开开庭审理。
目前,有关李案庭审焦点在于强奸说、嫖娼说、强迫妇女卖淫说。北京检方和受害人杨女士认为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家认为,杨女士为酒吧陪酒员(意为失足妇女),其职业就是陪客人喝酒、唱歌,且杨女士在陪侍中有主动挑逗李天一诱发性行为,应当定性为卖淫嫖娼;另外还有强迫妇女卖淫一说。
强奸说。针对李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还是非常慎重和谨慎的。5月6日,该院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期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嫖娼说。李天一说他们在与受害者发生关系时并未争吵,也未有动过手,没有强加的意愿。李天一称当晚是经同案嫌疑人魏某劝说才去开房,并在性关系结束后由魏某给了受害人杨女士1500元,自己给了500元。为此李天一否认轮奸,称二者是卖淫嫖娼的关系。7月19日,李天一表示原告杨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并称事后曾给杨女士付钱,两者是卖淫与嫖娼的关系,并不存在轮奸事实。同时,李天一指出,事发后曾收到电话和短信,对方索要50万,否则走法律程序。
强迫妇女卖淫说。7月21日,网传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案件细节。“本案定性错误,应当定为强迫妇女卖淫罪而非强奸罪”,他认为被害人杨某是酒吧的陪酒女,与酒吧存在雇用关系,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酒醉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杨某出台,应追究强迫妇女卖淫罪的刑事责任。
针对上述多种不同看法,网上网下议论一片。有人认为,李家抛出陪酒女一说时,没有直接否认公诉机关所称的涉嫌强奸,而李天一自称嫖娼,则直接否认了涉嫌强奸——这是一个步步为营、逐渐降级的过程,最后与无罪辩护成功接轨。
这确实是一个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难怪海淀区人民法院先后已经举行了两次庭前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针对前述三种可能出现的审判结果,键者(相当于以前的“笔者”)在此细作分析。
其一,强奸说。这是一种官方的指控,也是目前检方提起公诉的主张。最终法院作出强奸性质的判决机率为70%,理由是:一是有受害人杨女士的指控;二是海淀警方的两次侦查,以及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对事实真相的确认;三是持此说的社会公众是不会接受法院除此之外的判决内容。虽说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法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之前我们常说“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得不考量社会舆论的导向和公众心理承受力。如果法院否认起诉书上指控的罪名,甚至判决李天一无罪(嫖娼为治安案件,只可拘留和罚款),估计难以平息已经炽热的公众舆论和情绪;如果法院否认指控的罪名,甚至判决李天一无罪,公诉机关和受害人必定分别提出抗诉和上诉,更糟糕的是将不可避免地引发李家申请国家赔偿的结果,而这一结果的出现,可能会彻底颠覆公众的是非观。
其二,嫖娼说。这是李天一方坚持的观点。最终法院作出卖淫嫖娼行为判决的机率为30%。据说,李天一之前两轮辩护人因“委托人的一些想法让律师感到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办到”、“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而请辞代理职务。现任辩护人兰和律师近来一直高调,曾不止一次表示将为李天一作无罪辩护。考虑到案情确实有点复杂,旁枝末节又过于繁多,以及其他或有的深刻原因,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李家出人意料地不提及国家赔偿,让此事平安过渡。只是这样的结果,操作起来不可控性较大。因为一旦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等于认定受害人杨女士为失足妇女,杨女士必定会作出上诉到底的抉择。
其三,强迫妇女卖淫说。据说这是李案另外两名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观点。最终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的机率为零。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指出,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不会作出强迫妇女卖淫罪的判决理由是:一是警方在侦查阶段未对强迫妇女卖淫作过多过细调查,收集的证据不会太多,不支持这样的观点;二是检方起诉书无这样的内容指控,法院不会绕开起诉书去适用另一个罪名;三是法院判了这个罪名,酒吧和受害人杨女士必将共同提起上诉,最关键的是此判决一出,必定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届时局面不可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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