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2日向你们投诉,受理号为111705226781501,今天你们的答复本人很不滿意,我的投诉不单是为我自己,也不用纠结是不是.属于消费行为,而是为了防止更多人象我一样被这些公司欺骗造成金钱的损失。你们工商局能不管这些骗人公司,允许他们在社会存在去坑害老百姓吗。也就是说是否合法经营你们不管,那你们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和老百姓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就是空话吗。
市工商局:经查前单111705226781501:消费者出售古钱币不属于生活消费所需,不在消法受理范围。
市工商局 2017-05-26 16: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