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雇员的管理,以及改善政府雇员的待遇。
一年以来,政府雇员待遇每况愈下,近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通知,通过改革前(2014.8-2015.6)与改革后(2015.7-2016.6)的月均工资,计算政府雇员的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结果显示,除在2015年7月-2016年6月期间按规定做满2年提高一档待遇的政府雇员外,绝大部分政府雇员的月均工资数比改革前下降,从而导致2016年7月起,绝大部分的政府雇员的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被调低。
政府雇员待遇在改革后比改革前低(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可以证明)充分证明,2015年7月份,市政府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并没有改善到政府雇员的待遇,这次改革是失败的。
目前政府雇员群体,固然因为制度所限,无论如何努力均无法晋升,而且更出现待遇比以前低的情况,政府雇员群体均感到失望和迷惘,士气低落。正积极考虑另觅工作。
请佛山市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整改。
2015年7月的市直机关单位雇员制度改革后与原有制度相比调整了雇员薪酬结构,拓宽了薪酬晋升空间,提升了薪酬标准水平。
涉及所谓“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被调低”的问题建议向公积金主管部门或所在雇用单位工资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2016-09-17 18:3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