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牌号为闽FY2102的载客汽车于今年7月和8月在厦蓉高速A道226KM+200M处有7次超速记录,但所在车辆于前几日才收到这7次违章的通知,按照相关法规,“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管部门及时公告,同一车辆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
麻烦予以核实相关部门是否有及时通知。
您好!因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龙岩高速支队尚未参加龙岩市“12345”的工作联动,我们无法批转,建议您直接向该单位反映(咨询)。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 (龙岩市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5-9-21 09:5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