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2023-12-14 13:50:06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江西省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草案”拟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信号指示通行的拟罚20元、机动车在居民区不避让行人拟罚150元等。
看了这则新闻我感觉在我们这座城市终于要开始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了,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罚款,能够对改善民众不良习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通过经济的手段有效减少了闯红灯的行为,这是值得肯定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不仅是对交通法规的无视,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口头教育劝阻就能了事,而更该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进行约束和治理,通过行人闯红灯罚款的方式可以有效地对行人闯红灯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和警示作用,对改善“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有一定的帮助。
虽然行人闯红灯罚款能够对提高行人交通法规意识有一定作用,但在执行上却有一定难度。中国行人路口多,交通警察数量不足,不能在每一个路口蹲点,不能做到面面俱到,而且在处罚上也有难度,闯灯行人不接受罚款或是身上没钱又该如何推行?交警部门或认为罚款数额少执行起来太麻烦、或因为担心违法者众难以处罚。规则长期被无视,或被“软执行”。闯红灯与从众心理、盲从行为密不可分,一旦实施处罚,就要打破法不责众的藩篱,摆脱“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让大家都感受到规则的公平与刚性,让人们感受到规则的持久约束力。法无例外,治不权宜,只有这样,才能重建人们对规则的信仰与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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