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省长我怀着沉重心情求您为百姓主持正义。家遭城南镇人民政府叶永峰,郭云才非法入侵民宅进行暴力强拆严重破坏宪法违反行政法规超越职权滥用权力几乎成为司空见惯。政府是人民政府理应懂宪法执法者不执法谈何法治跟习书记七一讲话相对立与十八大要求背道而驰行政行为是用专政方式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给政府社会带来了灾难失去公信力给法律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带来了相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3条39条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财产房屋所有权不容侵犯禁止非法入侵公民住宅仼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以仼何理由程序强拆公民合法拥有的房屋望省长调查程序合法追求相关责仼人。还我们家园如怎样下去国将不囯蝇蚁当道悲哀啊百姓哀号痛苦心灵创伤深重此致谢谢恳求省长城南政府叶永峰,郭云才非法入侵强拆事实给予监督解决为盼。浙江台州温岭市城南镇大呂街富民东路集体居住户朱云富2017,614日
你好: 你于2017年6月15日向领导信箱反映,要求处理城南政府叶永峰,郭云才非法入侵强拆事实给予监督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2017年6月15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反映的情况不实;城南镇人民政府按照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温岭市村庄“一户多宅”及生活性辅助房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大闾街小城镇环境整治工作。富民东路是大闾街主要街道,承担着街区通行的重要功能。因历史原因,该路段被先后两幢房屋的违建附属房、后座楼侵占,这些附属房不符合城镇规划,且这些房屋,前面正屋都是店铺经营,单通道,附属房住人堆货,严重影响街区消防公众安全,也堵塞了行人正常的通道,也是我镇这次整治的重点路段。根据温岭市《关于开展村庄“一户多宅”及生活性辅助房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温政发[2017]16号)明确的“原空地已确权未经批准重建、扩建的生活辅助用房”的拆除对象。 我镇附属房分类处置办法。大闾街目前附属房大致分三类:1、是土地、房产正式确权,并办理相关证件的;2、是土地经过确权,但房产无正式确权办证的;3、土地、房产都未经确权,无办理任何产权证的。为了稳步推进街区的整治工作,本着尊重历史事实的考虑,我镇经集体研究,出台分类处置办法,针对第1类对象,我们按照依法评估,合理补偿的办法进行;针对第2类对象,因为地上建筑物拆除后,考虑到确权土地部分要归还公共通道,与农村区块的性质有本质区别,我们将给予一定的补偿;针对第3类对象,纯属违章建筑,应该无偿拆除。我们在这个前提下,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经核实该路段总共有附属房建筑11间,其中第1类对象0间,第2类对象10间,第3类对象1间。你所在的富民东路22号至42号共10户11间通天房,均建有2—3层、面积在60—70平方左右的后座附属房,附属房土地部分有确权,但均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属于第2类对象。 我镇从启动街区整治工作以来,坚持稳步推进、做细工作的原则。成熟部分推进部分的原则,该路段从3月份以来,已经集中开展3次的拆除行动,取得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11间住户,已经有李友权、汪云寿、曹根富 等3户4间与镇签订附属房拆除协议。因此并不存在镇里不做工作,你们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你、曹广文两户在前期多次督促住户自行拆除无果的情况下,我镇于2017年6月10日再次组织人员对大闾街村富民东路22号至42号11间通天房的后座附属房进行集中拆除。拆除过程中,曹广文爬上楼顶扬言跳楼威胁。我镇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都在场,考虑到曹广文情绪非常激动,为避免意外情况,也准备再做工作,我镇暂停了当日的拆除行动,你户的附属房也未在当日被拆除。拆后街区重建规划。为了做好拆后利用工作,镇里计划该区块附属房全部拆除后,将打造一条步行休闲特色街,这不仅能彻底改变该街区脏乱差的面貌,也能极大提升周边住户的住宿、经营价值,这个改造工程今年初提出后,得到了街区大多数居民的支持,包括是一项民心工程,在前期拆除过程中得到了户里的配合支持,我镇规划设想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下阶段,我镇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决维护最大多数群众利益,也听取住户合情合理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有序地推进大闾街区整治改造工作。 经办:城南镇村镇办 联系电话:86266390 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2017/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