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湾里区政府网的政民互动发给区长信箱的办件怎么查询,是不是点下网页上的状态查询,但是又要密码,不懂???
您好,您打开南昌湾里政务网站后,进入政民互动栏目,进入区长信箱子栏目,点击查看留言,便可查询。今年,区政府办对区长信箱栏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办理流程和受理范围。
湾里区“区长电子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六、对全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湾里区“区长电子信箱”群众来信须知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来信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五、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可在“南昌•湾里”政务网站区长信箱栏目了解信件答复情况。
六、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七、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信件,不再进入受理程序:
(一)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二)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三)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四)不属“区长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
(五)不属湾里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湾里区 2013-12-13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