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崎中学称星期一傍晚收到上级教育局的通知:因为高二高三几天后要学考选考,所以决定清明节放一天,一共连读8天。 我想问教育局哪来的权利剥夺我们学生的淡定假期,是谁赋予他们权利?
由于今年清明假期与普高学考选考时间有所冲突,为更好地复习迎考,现就清明假期与学考选考期间教学时间作如下调整:1.4月2日—3日上午普高正常上课,与4月7日下午、4月10日对调。4月4日(清明节)当天全体学生放假休息,学生可于3日下午离校,5日上午返校。2.4月8—10日,全体高一学生休息,高二、高三报名参加学考、选考的学生参加考试,无考试任务的休息。学生于7日下午离校,10日傍晚返校。3.各校如果条件允许,可鼓励高二、高三无考试任务的学生留校自修,学生留校期间请加强教育与管理。4.请各校及时将上述安排通知老师和学生,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需在法定清明假期休息的,请各校视情决定。由于反映人为匿名,无法联系。联系人:李国权 联系电话:84135936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7/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