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车港镇马厍村罗介甸征地拆迁.政府还在采用预征的方法要农民全部进镇社保.2014年征地补偿标准2级自留地5.4万其中留村集体7040.可现在政府开会留村集体7040.青苗补偿1200元.农户每亩只有800元.这补偿标准.到底是怎么来的.
尊敬的网友:您于2017年4月24日反映的油车港镇马厍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问题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4月2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现答复如下:1、关于“区片综合价”。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12〕46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14〕60号)之规定,马厍村属于Ⅱ级区片,Ⅱ级区片综合价为54000元/亩,其中留村组部分土地补偿费7040元/亩,扣除留村组部分土地补偿费后,剩余部分全部统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地时,留村组部分土地补偿费必须支付到村,主要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参保补助、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以及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等,不得私分或挪作他用。” 2、关于青苗补偿费。本着“有苗补偿、无苗不补”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12〕46号)之规定,水田标准为1200元/亩,旱地标准为800元/亩。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秀洲区人民政府或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秀洲区国土分局 2017-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