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局:
有一对夫妻都属于初婚,于2010年3月登记结婚,于2011年政策内生育一女孩,,在没有放开二胎政策前(即2013年3月)政策外生育一男孩。 户籍居委会已经在“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登记二胎是政策外生育。现在还没缴交社会抚养费。请问这对夫妻生育的二胎现在算不算超生(政策外生育)?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你好!对于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09-23 08:5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