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您好!位于府城新城路二巷四十号居民房,违章盖七层高楼,扩建占用周边道路空间。报建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严重不符。希望政府严查!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新城路违建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五大办、区城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经区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位于在新城路二巷40号(原为一横路36号)有一栋已建至六层的楼房,业主为王爱霞,该楼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建一幢4层的私宅,依据城乡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该楼房属未按规划许可擅自进行加、扩建。违法施工期间,我区城管执法人员对该楼房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书面责令其停止施工,依据法律规定自行进行整改,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管控。目前,该楼房已停止增高建设,正在进行外立面装修。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组-许儒连】 2014-12-27 15:3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