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不给买社保劳动者要求离职是交了离职报告就可以走人。还是要提前30天交职工书然后走人,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是怎样操作的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三十日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该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您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015-12-09 12:2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