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接到前山所唐同志电话(8602139)称石家庄简石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工商红盾网未查到此公司)投诉我司珠海市海艺商贸有限公司有夸大宣传行为(全国销售总),要我配合调查,因所发布信息是根据供应商信息转发,我方接到电话后立刻整改,已经去除全国两字等字样,下午2:30我到工商局配合调查,我说我们已经整改!唐sir说没那么简单,开始恐吓我,并说立即定他的位,其他两人也附和,我想问这样的工作作风市人民公仆的行为吗?唐sir还打电话恐吓公司法定代表人,四年前唐sir还跟我索要过茗茶香烟等,为什么工商局的窗口是那么温馨,来到地方所的稽查人员是那么狰狞,在此我也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香洲分局的工作人员点赞,他们的工作真的很好……另外也请核实“石家庄简石商贸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谢谢!
市12345市民综合服务热线:
转来111708027061001号投诉单收悉,投诉人陈杰明先生反映前山工商质监所唐付元粗暴执法的问题,因市、区工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香洲区工商局及其下属机构已不属我局管理,因此我局将该宗投诉转给香洲区工商局办理。现将经该局调查的情况回复如下:
8月1日前山所收到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来石家庄简然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国强投诉珠海市海艺商贸有限公司有虚假宣传行为。于是通知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前山所接受调查,说明情况,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处罚条款。该法定代表人表示不了解情况,后陈杰明到工商所接受调查。工作人员也向他说明情况,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及处罚条款。陈不理解,认为他已经整改。不应受到处罚。
后由于石家庄简然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国强未能提供珠海市海艺商贸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有效证据,进行了撤诉,因此,前山所也已经撤销该案件。
经联系投诉人陈杰明先生,他表示要撤销投诉,对其反映的唐付元索要茗茶香烟等问题,避而不谈。
为此,我们认为,前山所人员在与案件当事人调查过程中,说明厉害关系,不能定性为恐吓行为。对其反映的唐付元索要茗茶香烟等问题,经向前山所领导和唐付元本人了解,纯属子虚乌有。由于陈杰明先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不予认定。
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一是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避免引发与案件当事人的矛盾;二是加强廉政意识,廉洁从政,防范廉政风险。
特此函复。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市工商局 2017-08-30 09:0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