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武平县十方镇高梧村劲头寨21组11号,是居住了40多年的泥土房,属于危房,现在我母亲一个人在居住,我们在厦门打工,母亲80多岁不方便和我们跑那么远,另外一个大哥从来也没有管过我母亲,我们在外打工不放心母亲一个人居住在危房里,于是我就危房改造的申请找村里五六趟,村里终于帮我盖了危房改造的申请书,后面找到镇政府民政办主任,民政办主任叫我找一个姓蔡的,他看都没看就直接说村里没报上来,等房子倒了村里报上来才会去看,但是房子很危险,特别是刮风下雨时候,我母亲又是80多岁了行动不方便,难道就不能考虑这些安全隐患做相应的处理吗?
赖先生:
你在2014年6月9日关于“为什么要待房屋倒塌了才能申请危房改造”的诉求,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高梧村劲头寨21组11号是户主赖顺文家,户籍登记为三人,实际居住人口包括赖顺文母亲在内为四人。所指的危房是目前你在高梧村劲头寨自然村居住原三兄弟共居住的土木结构房屋,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的有关规定,各村每年的危房户改造须首先向村委会申请,你的危房改造申请在2014年度第一批未及时向村委会申报,故在2014年度第一批未列入危房改造,你可在2014年度下一批及时向村委会申请。
十方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武平县十方镇于 2014-6-23 09:27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