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住房公积金在武汉交的。我老公是九江县农村户口。现在在南昌做生意有一年多了。小孩在湾里上学。我想在湾里买房子,用公积金货款。我们家这种情况不能用公积金货款吗?
您好:
根据《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您的公积金缴交地在武汉,但是户籍地并不是南昌,故不符合协议的条件,不可办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10-08 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