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积金管理中心领导:
你们好!佛山普立华相机有限公司的员工于今年4月份集体上诉要求该公司补缴员工在职期间的公积金,员工们也于5月份开始陆续依张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通知去指定的银行将员工个人需缴的公积金款额存入帐户,但现在已是年底,仍无结果,请问此事的进展结果如何?麻烦告知一下,谢谢!
首先请网友明确,我中心全称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非房积金管理中心,也并非张槎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普立华公司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已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由于普立华公司不服行政处理决定,于7月份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9月11日,普立华公司再向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案件处理属于法院依法管理的范畴,处理时限请或一些情况请咨询禅城区法院。
2013-11-26 13: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