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暑假叫小孩去学一门乐器,就在家周边的一个琴行报名学乐器,岂料这个无证办学的培训中心没有师资,只好帮我安排的一个老师家里上课,还一次性收了我半年学费,刚开始就觉得有点舍近求远就和心弦琴行的老板谈了想退钱,可是他不愿意说学费已经全部给授课老师了,不能退,要退也要找授课老师去退。争执了一天第二次去上课的时候我发现连这个授课的老师也没有教学师资,教课也是乱七八糟的,没有一点条理,连我这种不内行的问题都回答不了,小孩上完课都不知所谓。又和心弦琴行的老板交涉叫他安排另外一个老师,他说学费都已经收了,没办法。他最后丢下一句话,爱学不学,他的学费就是不能退。态度极其恶劣!
我想问问这个属于哪个部门管的?没有办学资质,没有教学师资,能招生吗? 收钱起码的收款收据都没有!
你看看他们家的招生广告http://nd.58.com/techang/18799770005893x.shtml?psid=169947008188181987059304427&entinfo=18799770005893_0&PGTID=169947008188181987059304427&ClickID=3
林小姐你好,你投诉的“心弦琴行培训机构,无师资、无证办学,要求退费不退”的问题收悉。现反馈如下:
“心弦琴行培训机构”是未经任何部门审批许可,也未向任何部门申请报备,是属违规培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这类培训机构大多数是属经营性培训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六条 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性质是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其登记和查处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蕉城区教育局于 2015-7-10 11:50回复)
林小姐:
你在信访局平台投诉心弦琴行无证办学等情况的诉求件收悉。
你诉称“心弦琴行无证办学”,经我局12315台核查,心弦琴行已于2015年4月1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如下,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心弦艺术培训中心;注册号:350902600232009;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乐器培训与零售。
你投诉该琴行将你孩子安排给其他老师,拒绝退款等情况,我台与该琴行联系后,该琴行称并无此事。
特此回复
蕉城区工商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蕉城区工商局于 2015-7-24 10:2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