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桥头乡大桥村一普通村民,因四边三化,乡政府委托的施工方,在本人未在家,且未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在原来的水泥地钻孔,过程中造成本人家的地基损坏,表现现象为地面开裂,墙上出裂缝,屋梁有裂缝,以及有下沉现象,可能是危房。本人找过当地政府,政府办事效率低下,已经过去半年了,事情没有根本性的进展,在这段时间里,在本人的恳求下,负责人才来过一次,但是其他乡领导未来现场了解具体情况,这种表现,作为当地村民表示不解。同时八月二十九日当天,因本人到乡政府找领导说事,请求帮忙解决。但是还没有等我走到乡镇府门口,就被村干部和工作人员强行拉进别人家里,不让见领导,不让走动,在毫无根据地情况下限制他人行动是可耻的,更是违法的。后来还将本人拉进了乡镇府办事大厅不让本人去见领导,过程中造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疼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本人在此希望,各级领导可以关注本人的事件,帮忙积极解决事情,给个满意的答复,
胡木兰(女士): 你于2017年08月29日反映的在2017年2月初,大桥头乡政府委托的施工方,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在你楼下的水泥地钻孔,造成你家的地基损坏,表现现象为地面开裂,墙上出裂缝,屋梁有裂缝,以及有下沉现象要求赔偿的问题(胡木兰,大桥头乡大桥村人,群众,身份证:330822196806092015,联系方式:15700033758)。我们于2017年08月29日受理,并通过网络送达方式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你的房屋位于常山县大桥头乡集镇所在地的大桥村大桥路。2016年底,常山县大桥头乡集镇改造工程开始实施,中标施工单位为浙江衢州金宇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2月,施工单位在你的房屋门口破复、铺装、绿化,施工单位用机械破碎原水泥坪,直接用机械一路破碎至你的房屋走廊下。4月,你回家时发现房屋墙面有裂缝,认为是因施工时机械破碎地面振动房屋造成了损坏。之后,你将情况报乡政府,副乡长胡志成在实地查看情况后,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房屋受损的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再协调处理此事。5月10日嘉兴市恒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你对嘉兴市恒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不认可,后又出去外面打工。7月上旬乡副乡长胡志成打电话你的丈夫陈金生,请他回来协商处理,你丈夫陈金生说最近没时间。期间我乡干部一直向你表明愿意积极协调施工单位解决此事,但要按照程序来处理,不管房屋受损程度怎么样,应先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但鉴于你不认可鉴定报告,要自己委托鉴定公司,现大桥头乡政府同意由你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并答应鉴定费用不需要你承担。之后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责任,再协商赔偿事宜。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常山县人民政府或常山县信访局等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常山县大桥头乡人民政府 2017/08/30
